- 緣起
1980年代台灣雛妓問題嚴重,大量少女遭父母販賣,被推入火坑從娼,此為境內人口販運態樣,本會即是為拯救遭販賣從娼的少女所成立,在一群律師、學者、社工的奔走努力下,從妓院及人口販子手中搶救出許多不幸少女,提供各種保護及協助,1995年台灣通過《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後,雛妓問題大幅改善。
2000年後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女性被販運來台強迫賣淫的情況卻日益嚴重,2007年婦援會進入靖廬訪談中國籍女性,發現他們遭受許多不法手段而被販運來台,本會因而轉投入跨國人口販運防制工作。
- 服務內容
1.2009年至2014年間承接政府委託管理的「人口販運被害人花蓮庇護所」,提供跨國人口販運被害人直接服務。
2. 2009年至2019年間承接政府委託管理的「疑似人口販運案件陪同偵訊服務」,設立陪同偵訊專線電話提供(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陪同偵訊服務。
- 倡議與政策
1.集結其他民間團體於1995年推動通過《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透過法律根本解決雛妓問題。
2.成立「反人口販運聯盟」並擔任秘書處,集結其他民間團體於2009年推動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持續透過修法及倡議,保障人口販運被害人的權益。
3.2011年完成《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實施成效》研究案。
4.2018年完成《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指標之實務適用》研究案。
- 柬埔寨人口販運案
一、被販運資料來源
1.求才人力銀行跨國高薪工作機會。
2.網路平台PO出跨國高薪工作機會。
3.熟識朋友吹噓當地工作待遇佳。
4.後期則招待旅遊、員工旅遊為由(以機票和食宿免費等誘因)。
二、到人口販賣當地後
1.被人蛇集團接走
2.被控制從事工作種類
- 招募(抓交替、PO網路求才)
- 詐騙工作:投資、愛情詐騙、數位性影像詐騙與威脅恐嚇
- 賣淫/性剝削
3. 進入園區被控制
- 人身自由被控制
- 不准對外求助
- 監控言語和行為舉止
4. 不服從者或業績低
- 毆打、囚禁、強暴、轉賣其他詐騙集團、摘除器官(無價值者)
- 業績好的被害人提升為幹部、或有實質收入,但其人身自由遭到控制
- 要脫離須付違約金/贖金或抓交替
三、救援轉介與支持
1.接受當事人/家屬求助後,轉介民間(全球反詐騙)實際前往救援團隊、與政府單位聯繫。
2.救援所需費用,如機票、護照辦理、當地等待租屋、借貸贖金等。
3.提供家屬進度與支持安撫服務。
四、被害人返國後服務
相關資源連結,如居住、經濟、欠債、訴訟、人身安全、就業、醫療、心理諮商等服務。
五、倡議推動
1.減少被害人汙名化與歧視倡議
2.對於預防類似被害人倡議
- 出國工作、打工詐騙等注意事項
- 求助資訊或管道揭露
六、新聞稿
https://www.twrf.org.tw/info/category/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