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代理孕母不應急就章

 

因為總統及立法委員的選舉,《人工生殖法》修法引起熱議。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要不要開放?代理孕母應否建立制度?是新政府及國會立即面臨及需要處理的議題。經過討論及溝通,社會團體對此議題有以下共識:

 ◼️ 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應涵蓋單身及同婚女性

《人工生殖法》於2008年制訂時,社會尚為保守,為保障人工生殖子女權益,將立法目的放在解決夫妻間的不孕症,因而規定只有異性戀夫妻可以使用人工生殖技術。10多年來,台灣社會有諸多變遷,不僅同志婚姻合法,也營造了多元家庭的友善環境,當年的考量多已不復存在。《人工生殖法》應重新修訂,將「婚」及「育」脫鉤,消除歧視,讓想要生育的女性,不論單身或同婚者,都可使用此項技術,以保障女性生育自主,落實健康公平。

 ◼️ 代理孕母議題應和人工生殖修法脫鉤處理,優先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法

在台灣,「代理孕母」是否應該合法,爭議了20多年。「代理孕母」的討論常被包裹在《人工生殖法》的討論當中,然而,《人工生殖法》規範的是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程序及相關機構的管理等,「代理孕母」則是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及代孕子女的權益,以及親子關係的建立等。代孕影響孕母的健康、生命及家庭生活,也與代孕子女的處遇、委託者的需求等層面有關,更與人的價值及社會倫理息息相關,且與多項現存法律有所扞格。代孕雖同樣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但其重要的爭論多與此技術無關,兩者有完全不同的面向及層次。若將代孕議題置入《人工生殖法》修法討論中,是過於便宜行事的作法,且顯然嚴重輕忽代孕議題對現行法制與價值觀的衝擊。台灣社會還需要對代孕議題進行更多研議及討論,以形成共識。

相較於代孕議題更為複雜、需要更長的討論時間,人工生殖擴大適用對象幾無爭議。若將兩項議題綁在一起,將延誤修法。因此,代理孕母應和《人工生殖法》脫鉤處理,優先進行人工生殖修法。

綜上所述,我們共同呼籲,將「代理孕母」與《人工生殖法》脫鉤。先解開人工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的限制,並完善相關監管規範,讓願意生育的女性使用生殖技術。對於代孕,則還需要進行更多的社會溝通與意見蒐集,以確定是否要形成政策或制訂何種政策內容!

 

連署團體

台灣女人連線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台灣性別運動之家

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台灣勞工陣線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

社團法人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

社團法人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

社團法人新媳婦關懷拹會

花蓮縣助產師助產士公會

花蓮縣洄瀾婦女權益發展協會

高雄市晚晴協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

康寧大學多元性別關懷小組

彩飄性別權益推動聯盟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Guest Speakers

線上遊戲玩家要交友、要送點數時,請留意被騙私密照  

寒假、春假期間,學生閒暇的時間變長,更容易接觸網路世界或遊戲。根據衛福部統計: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性影像案件,在2022年有1963件佔兒少性剝削案件的八成五,顯示兒少性影像犯罪的嚴重性。

 

有不少玩家藉玩線上/手機遊戲機會取得兒少信任、聯繫方式後,再以「交往」為名義索求性私密照,或以「贈送遊戲點數、寶物」誘騙兒少拍攝性私密照。玩家取得兒少的性私密照後,可能對兒少進行威脅恐嚇、性勒索行為或直接散佈網路上販賣。

 

婦援會提醒民眾留意,若遇到有人利用性私密影像勒索威脅、外流,當下請勿驚慌,也不要答應任何對方的要求,請民眾保存對話紀錄、對方網路帳號等證據,並向警方報案。未滿18歲兒少須由家長陪同進行報警。

當性私密照被誘騙出去時,就會有風險,當被行為人下載時,是無法收回或換照片。

若遇到性私密影像被外流的情況,可以透過衛福部的「性影像處理中心」協助下架影片、向網路業者提出檢舉。

性影像處理中心 

婦援會匿名求助網站

婦援會也提醒家長們,兒少受害者會有做錯事怕被罵的心態、或是擔心家人受波及、擔心家人對他失望,所以不敢找家長求助。部分兒少會選擇不求助、隱忍、退讓,反而讓歹徒有機可趁。最好的方法還是多陪伴,關心兒少上網、交友的內容。讓兒少懂得保護個人數位身體隱私,並知道拍攝私密照後會有什麼後果。也讓兒少學會尊重他人數位身體自主權,知道每個人都有數位身體界線。

 

*「數位身體界線」是每個人可以容許他人觀看或拍攝自己身體的部位和範圍。*

「數位身體隱私權」是每個人有權決定在數位/網路中運用自己身體隱私/性影像的方式,任何他人不可未經本人同意,利用科技使用其身體隱私/性影像。因為這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行為,也會觸犯我國法律。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明定:任何人都不可以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也不可以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這都是犯罪的行為,將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防治數位性暴力,數位身體隱私權教育須及早進行

2023年性影像新聞報導案件統計分析發現

 

2020年韓國N號房事件爆發,再加上疫情期間數位工具發達與便利,數位性暴力案件年年增多,婦女救援基金會(簡稱婦援會)服務之數位性暴力案件從2020年98件到2021年攀升222件、2022年233件、2023年272件。2023年2月以前數位性暴力相關法律尚未修之前,許多被害人只能適用刑法威脅恐嚇罪或散佈猥褻物品罪,而被害人的個資和性影像如被媒體報導,因為無法源依據限制,性影像不斷被曝光、轉傳散布。2023年2月通過性影像相關四法-刑法、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台灣終於有性影像罪,對於性影像案件足以辨識被害人個資的資料終於可以隱匿、規範媒體報導範圍,也有法源依據要求下架被散布性影像。

婦援會每年以相同關鍵字蒐集統計電子媒體報導性影像新聞案件,發現2020年從242則新聞、2021年296則、2022年304則,到了2023年下降到252則新聞報導。同時,婦援會重新尋找2022年性影像新聞報導連結,發現有不少新聞連結已被移除下架。由此可初步推測可能因為數位性暴力相關法令通過後,電子媒體業者在有法律限制下進行自律行為,而此對於被害人將可減少二度傷害。

針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以搜索電子新聞關鍵字為:性影像、裸照、偷拍、私密照、親密照、露點照、偷錄、外流、外拍…等新聞案件,經剔除與性影像無關或重複案件之後,共計有252則與性影像相關之新聞報導。以下針對2023年之252則性影像新聞與婦援會2023年服務案件數、2022年至2020年新聞案件進行比較分析如下:

 

◻️ 被害人女性有75%以上,數位性暴力是基於性別而產生暴力侵害行為。

在2023年的252則性影像相關案件中,女性受害者有75%佔居多數,男性受害者有10%。男女皆為受害者(例如情侶被偷拍)或受害者為不特定之人(例如散布猥褻物使得受害者為不特定之他人),佔13%。其他佔2%;相比過去三年2022年女性占83%、男性10%、男女皆為受害者7%;2021年女性占85%;2020年女性占89%、男性9%、男女皆為受害者2%。而婦援會112年服務的個案中女性佔81%,男性佔13%,不確定性別6%。可見男性有增多的趨勢,但受害者仍以女性占大多數,可見數位性暴力是基於性別而產生暴力侵害行為。

 

◻️ 被害人的拍攝時間是身心尚未成熟之未成年階段最多,應教導未成年預防教育。

此外,受害者被拍攝時的為成年人,佔51%;拍攝時為未成年人佔42%;其餘報導資訊不足不能辨識或不特定受害者佔新聞量數的7%。相比2022年35%(無法辨識55%);2021年68%;2020年45%。電子新聞報導多數以法院判決書有起訴或有罪內容進行報導,以2023年為例就有188件(75%)新聞有報導內容起訴、判刑、拘役、罰金或賠償,以未成年案件較多,其餘是調查偵辦中,而不起訴或無罪只有11件比例相當低。

 

◻️ 兩造關係以親密關係的「前任與現任伴侶」、未見面「網友」為主。

在新聞案件中,行為人與受害人雙方關係,比例最高的是「前/現任」,佔27%;其次為「網友」佔21%、「同學或師生」7%、「職場(包含軍警)」5%。相比過去三年分析結果,2022年「前/現任」最高佔20%、「網友」17%、「同學或師生」7%;2021年比例最高的是「網友」,佔54%,其次為「前/現任32%;2020年以「網友」41%為大宗、其次「前/現任」39%、「同學或師生」2%。而婦援會2023年服務的兩造關係以網友最多,其次前/現任伴侶。可見新聞報導與實務以前/現任伴侶、網友為最多,而當網友關係高於認識的伴侶、校園、職場關係時,未來防治教育宣傳內容需要有所變化。

 

◻️ 性影像取得手法以「偷拍」最多,應提高刑法教育宣傳。

在新聞案件中,取得影像的方式以「偷拍」為最大宗佔27%;其次為「合意拍攝」佔17%。其餘取得手法依序為誘拍、強拍、自拍、影片截圖、詐術騙取、裝置取得等,而2022年「偷拍」40%、2021年「偷拍」52%、2020年「偷拍」34%,可見歷年性影像都以偷拍最多。但是2023年偷拍比例降至27%,可能修法後偷拍刑罰增加產生嚇阻效果,或是行為人偷拍技巧越來越高超未被發現報導,或是取得方式多元化等都有可能。婦援會2023年服務的行為人取得性影像手法以自拍提供35%最多,其次是偷拍26%。可見不管新聞案件或實務經驗,被害人遭到行為人「偷拍」取得性影像值得高度注意。

 

◻️ 行為人的動機從「滿足私慾」轉成「報復」理由,需加強防治宣導。

新聞案件中行為人動機仍以「滿足私慾」為主佔41%;其次為「報復」14%。其餘依序為金錢/營利、要求性行為、留下證據、替性行為助興、恐嚇對方、想變紅等。相比2022年以「滿足私慾」為主佔31%,其次為「報復」10%;2021年「滿足私慾」33%,其次「報復」32%、2020年以「報復」32%為主,其次為「要求性行為」17%。可見行為人動機已由「滿足私慾」超越「報復」。而婦援會2023年服務個案中,行為人動機卻是不確定目的最多49%,其次性勒索22%(勒索金錢、性影像、發生性行為),第三才是單純報復7%。實務與新聞報導落差,可能是被害人發現其性影像被他人取得時就求助,而非等訴訟後才求助。

 

◻️ 性影像「取得未散布」比例低於「取得後散布」,及時扣住性影像被散布很重要。

新聞案件中性影像「取得未散布」佔59%;「取得後散布」佔34%(含深偽技術散布4%),比例上以未散布較多。而婦援會2023年直接服務案件中也是以發現「取得未散布有46%」略高於「取得後散布41%」。相較2022年新聞案件有75% 行為人「取得未散布」遠遠明顯高於「取得後散布」25%。

由於性影像一旦在網路上被散布,將可能落入數位性暴力循環裡,婦援會積極倡議,被害人性影像被散布前可透過法律手段,及時扣住行為人手中性影像,並制止其散布的條文。

婦援會比較四年性影像相關新聞報導,除了上述統計分析外,發現近兩年新聞案件行為人的手法多元化,案件類型增多,行為人與被害人各種的社經背景、教育程度均有。然而,當性影像被拍攝年齡以「未成年階段」、行為人取得手法以「偷拍」,以及兩造關係中非認識「網友」等佔多數時,需要思考民眾對於數位身體自主權、身體界線、身體隱私權相關的性別教育和法治教育是否不知和不足。

婦援會提出數位身體自主權、身體界線、身體隱私權的概念,「數位身體界線」就是每個人可以容許他人觀看或拍攝自己身體的部位和範圍。「數位身體隱私權」就是每個人有權決定在數位/網路中運用自己身體隱私/性影像的方式,任何他人不可未經本人同意,利用科技使用其身體隱私/性影像。因為這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行為,也會觸犯我國法律。

不管是新聞事件或婦援會實務經驗,發現線上數位性暴力事件會延伸到線下實體性/暴力事件,均會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與生活影響亦是。因此,要預防或降低數位性暴力,應該從幼兒階段、家庭、學校低年級開始,進行數位身體隱私權教育,而婦援會2024年開始將積極進行數位身體隱私權教育宣導,如有意願支持加入婦援會的企業、政府單位,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你知道台灣有多元家庭的存在嗎?」特展—探索臺灣家庭型態的多樣性

 

 

於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舉辦的多元家庭展覽正式開幕,此次特展從二戰時期軍事性奴隸/慰安婦阿嬤們的家庭型態延伸出特展,以探索臺灣家庭型態的多樣性,並促使社會對於不同家庭形式的理解與尊重。

 

此次展覽特別關注返台的慰安婦阿嬤們,她們承受著二戰後的種種困境,包括社會傳統文化價值下對於女性、對於婚姻、家庭觀念的束縛、性暴力的傷害、以及身世複雜所帶來的歧視。婦援會透過調查統計,整理出阿嬤們戰後與老年的多元家庭型態,有單身家庭、離婚家庭、單親家庭、同居家庭、同住家庭、隔代家庭等,每一個家庭都有其獨特的故事。同時,此次特展也展示臺灣家戶調查中,早已有多元家庭型態的分類統計。

 

展覽中提及的一元家庭與多元家庭的概念,對於我們重新思考家庭的定義。不再拘泥於傳統的一對異性戀夫妻模式,多元家庭開啟了更廣泛的視野,讓人們自由地以各種方式組成家庭,並擁有平等的法律保障和文化資源。

 

特別關注的是同婚家庭,臺灣在2019年成為亞洲第一個實行同性婚姻的國家,這也是本展覽中的一個重要範疇。展覽呈現了同婚家庭的真實故事,旨在進一步促進社會對於性別平等和多元愛的理解。

 

展覽現場邀請參觀者用背景和成員磁鐵創造自己的家庭圖像,並於連儂牆上分享對多元家庭的看法。

 

希望透過這個展覽引發對於家庭多樣性的深入思考,推動社會更加開放、包容、尊重不同家庭形式的價值觀念。

 

展覽詳情:

日期:2024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時間:上午10點至下午5點

地點: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2號5樓)

Listening to Webinar
Webinar: girl with gla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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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inar: guy looking

婦援會數位性暴力防治宣導-校園講座申請

 

隨著網路科技的進步,接觸及使用電子設備、3C產品的年齡層愈趨下降,便捷的網路亦帶來相對的風險,故在數位虛擬世界的風險辨識更顯重要。本會期待透過講座的方式,向學生族群分享數位性暴力類型、實際案例、被害人處境及預防措施,提升學生族群對於數位性暴力、性別平等相關議題的重視,並成為「友善路人甲」拒絕譴責被害人。

➡️申請表單:https://reurl.cc/OGDppg

(請填寫預約表單,本會將依報名順序及地區分配,聯繫填表人進一步討論辦理內容及方式)

主 題|數位性暴力防治宣導

內 容|數位性別暴力、網路交友安全、數位身體隱私權為主

對 象|全國偏遠地區或非山非市學校(國小、國中、高中職)之學生

    (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學校以教育部標準為主)

時 間|預計安排在113年/4月-11月間,1-2小時之課程皆可

補助單位|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公益彩券回饋金)

辦理方式|由本會安排講師,校方無需支付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

⚠️⚠️ 限額10場次,數量有限,額滿為止,詳情可洽承辦人員!

◆ 承辦人員:曾社工師、陳社工師

◆ 電話:(02)2555-8595 #31、32

◆ 信箱:chunweitseng@twrf.org.tw、zieling@twr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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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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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2)2555-8595#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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