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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企業 未保障員工權益!? 性騷擾調查決議反覆,高鐵處理機制是否失能?
幸福企業 未保障員工權益!? 性騷擾調查決議反覆,高鐵處理機制是否失能?
立法委員 范雲 FAN, Yun 召開「幸福高鐵不幸福,性騷擾決議反反覆覆,怎麼保護被害員工?」記者會,邀請 #婦女救援基金會 一同為被害人發聲,揭露高鐵員工A小姐自2018年以來長期受到同事B先生的口頭、email、電話騷擾,甚至下班時尾隨 #跟騷。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說:A小姐提起勇氣提出申訴之後,高鐵還召開三次調查會議,這樣反覆更動處理流程,導致被害人不斷陳述與面對案件調查,已經造成二度傷害。#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 規定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高鐵公司網站中有勞資關係與員工關懷簡單的申訴流程,以及員工協助方案、性騷擾防治的辦法提供或轉介心理輔導或法律協助,但A小姐申訴過程中這些卻 #沒有落實和協助。
婦援會認為高鐵公司要正視 #性騷擾事件,提供員工心理諮商、協助被害人復原,同時高鐵公司性平調查機制也需要重新檢視。性騷擾的案件社會局已判定成立,社會局、勞工局等主管機關更要盡督導、查核的責任,保障被害人權益,落實真正友善的職場環境。
范雲委員表示:高鐵亂改辦法、反反覆覆,對被害人二次傷害,也沒有落實對於被害人的友善職場環境。被害人與行為人並未有效隔離,導致被害人在高鐵自己創造的機制中求助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