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援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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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權益獲保障 高鐵開除性騷擾員工】
【被害人權益獲保障 高鐵開除性騷擾員工】
日前婦援會出席立委范雲舉辦的「幸福高鐵不幸福,性騷擾決議反反覆覆,怎麼保護被害員工?」記者會,說明案件被害人A小姐在遭遇同事性騷擾之後,高鐵公司在性騷擾案件認定和處理辦法反覆,沒有落實對被害人職場權益及安全保障。最終高鐵經過內部審議程序,確認性騷擾案件成立,並依工作規則解雇被申訴人。
A小姐於2021年3月向高鐵提出性騷擾申訴但公司決議不成立,隨後A小姐轉向台北市社會局提出再申訴,社會局判定性騷擾成立。同時A小姐也依照公司要求,向公司提出第二次申訴,未料申訴成立之後高鐵突然修改規章,修改評議機制推翻先前決議,讓A小姐不得不尋求外界協助。針對此案,高鐵表示,接獲申訴後就展開內部處置程序,日前內部委員也和外接專家學者完成複評,確認性騷擾成立,並依法與被申訴人終止勞動契約。
婦援會認為該案若是因立委發聲以及婦團協助,高鐵才積極處理的話實屬不妥,這樣的情況不應該是特例,公司必須重視員工安全,並思考如何透過此案預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同時完善性騷擾案件的申訴制度以及處理流程辦法,真正落實性騷擾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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