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國家報告第3次國際審查會議已落幕,國際人權審查委員來台期間出席多場座談會與研討會,和台灣政府官員及民間團體針對兩公約保障的各項人權議題展開對談,多個民間團體、NGO組織強力呼籲台灣政府落實改革,針對公約內容進行修法,保障人民各項權利。
其中「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的32~34點指出家庭暴力和網路性犯罪、數位性暴力的危害,建議政府積極採取作為,除了讓民眾了解暴力行為侵害人權的嚴重性,也要修訂相關法令,懲罰犯罪行為的同時更要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已經超過20年,期間雖然經過修法,但由於時空背景推移下,仍趕不上犯罪型態的變化。如《家庭暴力防治法》於2015年修法後,雖增加「恐怖情人」條款(第63條之1),將沒有婚姻關係的同居、交往中男女關係列入該法中,但民眾了解程度以及執行面仍有待加強。過去家庭暴力加害者多使用辱罵、毆打等方式施暴,但現在加害者更常使用精神或心理暴力,甚至以性私密影像威脅。但目前相關判刑案例來看,處罰與刑度都較輕,也無法給被害人完整保障。
家庭暴力問題需被重視。(圖取自Pixabay)
建議書第33、34點中明確說明數位和網路性犯罪侵犯人權行為的嚴重性,而政府雖修法因應,但性私密影像以及數位性暴力的犯罪行為,依舊不容易從數位或網路空間中消除,受害者仍繼續受到傷害。審查委員會建議政府加快努力,採取一切必要的立法、行政、財政、教育和其他措施,有效處理數位和網路性犯罪和基於性別的侵犯人權問題。
婦援會召開記者會提供數位性暴力相關修法建議。
目前政府正在針對數位性暴力積極修法,包括《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少性剝削防治法》等四法提出修法建議。然而以目前修法內容未完全回應上述委員結論性意見,婦援會呼籲政府應該重視國際專家委員的建議,採納婦援會及民團建議,將禁止散布、國內外網路性影像下架、刪除、扣押影像等。
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英文版及中文版(翻譯初稿)
婦援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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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審查落幕 國際審查委員提出家庭暴力、數位性暴力應重視並致力解決】
【兩公約審查落幕 國際審查委員提出家庭暴力、數位性暴力應重視並致力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