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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密影像要下架;民眾檢舉更容易】Google辦快閃請願記者會新聞稿

南韓N號房事件後,根據國際特赦組織南韓分會的調查,Google的檢舉系統繁冗且難以追蹤進度,無法即時且透明地回應受害者需求,對於希望盡速移除性私密影像的倖存者而言即是二次傷害。在國際婦女節的前一天,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串聯國內致力於改善數位性暴力的民間團體,包含數位女力聯盟、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與范雲和王婉諭委員,快閃現身台北101大樓外,一同請願Google正視並改善性私密影像檢舉系統。

婦女救援基金會性別倡議專員曾郁芯指出,從2015年至今接獲888件數位性暴力求助案件,有90%被害人是女性,有40%性私密影像被散佈在網路、社群平台上,可知女性是成為數位性暴力的主要被害人,且他們性私密影像成為google搜索的目標,只要輸入關鍵字,例如名字或小名、職業等就會被搜索到,進而被下載、轉傳,陷入數位性暴力循環裡,有些被害人被網友人肉搜索後,打電話到被害人的工作地點去騷擾。我們曾經有位服務對象去申請消除關鍵字,卻因為名字或關鍵字具有特殊性而無法消除,被害人性私密影像只能不斷被找到、下載、轉傳。

不管是研究或實務發現,被散佈性影像被害人的創傷影響不亞於實體性侵害案的被害人,當被害人性影像不斷被搜尋到時,好不容易癒合的傷口將再度被撕開,造成傷口難以癒合復原。因此,婦援會呼籲google不應該成為數位性暴力的幫兇,對於未經同意被散布性私密影像應該有完善的檢舉、下架機制,並有責任接受被害人申請關鍵字消除,以及性影像被散佈的防堵機制。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年初台灣數位性暴力四法甫上路,含有針對平台業者「未得同意性私密影像」的課責,然而做為全球網路平台龍頭之一的Google,卻因不完善的檢舉機制而無法迅速且透明地回應受害者的需求,助長數位性暴力的蔓延。這些未經當事人同意散佈的私密照片和影片,嚴重侵害當事人的隱私權。若沒有迅速刪除這些非合意的內容與個資,即使犯罪者受到懲罰,倖存者仍會面臨更多傷害。雖然很遺憾Google台灣辦公室今天無人下來接收請願信,但國際特赦組織與Google的溝通交涉還在進行中,希望持續推動改善檢舉系統。國際婦女節的由來是因為一群紡織女工的罷工,而一個世紀過去了,我們不希望數位性暴力影像,導致女性降低參與線上或實體公共事務的可能。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從勵馨過往的服務經驗出發,也認同犯罪者經常以性影片威脅受害者,更會「性勒索」拍攝更多性內容影片,藉此恐嚇取財、要求復合、逼迫受害者不能分手等情況,甚至在影片中洩露受害者的學校、住所、工作地點、姓名、或社群媒體帳號等個資,擴大受害者的傷害,重傷其社交生活。王淑芬憂心提醒如果沒有迅速處理、移除下架與限制瀏覽,這些性隱私將被不斷轉發,讓受害者遭受長期的身心傷害。

於此,數位女力聯盟秘書長張凱強,雖然對於Google很早即開始提供性私密影像外流被害人檢索結果的移除機制表示贊同,然而這樣的機制應該更快速簡便,以被害人為核心,做出即時有效的移除。張凱強更表示,數位女力聯盟過去曾協助一名被連名帶姓曝光個資於數十個色情網站的被害女性,甚至用她的姓名即可檢索出1400筆以上的連結,然而收到Google回覆時早已超過一個月,最終僅移除不到十筆檢索結果,導致被害人十分沮喪。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韓宜臻,再次肯認Google與民間團體合作開設網路安全的課程或教師研習,然而數位性別暴力的預防不只是「自我保護」,韓宜臻更進一步提醒「情感教育」的重要角色,尤其不少未成年人也是數位性暴力的受害者,特別因為網路是現代兒少發展人際關係與尋求情感連結的重要場域。從課堂實務經驗的角度,韓宜臻最後提點,未來不論是Google或是其他單位,在規劃教育宣導時,都應採取更加全面、細膩與積極的觀點,共同營造友善安全的數位環境。  

民進黨立委范雲接續呼應,「性並不可恥,拍攝性私密影片也不可恥,可恥的是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人」,尤其當社群媒體已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份,范雲推動修法期間,時常因受害者陳情所述的遭遇感到心疼,同樣認同數位性暴力的傷害不亞於實體性暴力的痛苦,呼籲Google身為以搜尋引擎服務起家的跨國大企業,應承擔更高的社會責任,善用其專業跟受害者站在一起,建立以受害者為中心的回報系統。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同樣推動數位性暴力相關修法不遺餘力,雖然肯認Google一直都有致力於性私密影像的犯罪防治,然而相較於Google,Mega公司的檢舉方式更為簡便,只要寫一封關於檔案的描述信並附上網址,就可以一次檢舉該雲端網址內所有性影像檔案;若確認雲端內含「兒童色情」或「侵犯他人權益的成人色情」,該帳號將被永久停權,並保留相關資料供執法機關調閱。王婉諭強調:「網際網路傳播速度快,一旦侵害發生,侵害結果難以徹底除去。因此,被害人最需要的就是政府機關以及網路服務業者們,共同協力建立更完整的措施,才能及早中斷性影像散佈的可能。」

「私密影像要下架;民眾檢舉更容易;Google Do The Right Thing! 」,未經同意被散播的性私密影像會造成倖存者的心理創傷,進而影響其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當然也包含了在網路空間。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與明天也將在Google辦公室外舉行快閃記者會的南韓分會呼籲:「Google應遵守過去承諾維護的《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建立以受害者為中心的檢舉系統,防止性暴力和二次傷害在網路上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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