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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核發第一張”數位性暴力的保護命令”:禁止行為人散佈、重製及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
士林地檢署核發第一張”數位性暴力的保護命令”:禁止行為人散佈、重製及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
士林地檢署核發第一張”數位性暴力的保護命令”:禁止行為人散佈、重製及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
首度依「被害人保護命令」新制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散布、重製及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於2023年2月8日立法通過並經總統公布施行,第三章增訂「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專章,並於7月1日正式生效。新法正式上路後,士林地檢署立即就以性影像恐嚇被害人的案件,核發首張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
此案件為首件順利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以避免被害人影像遭散布,婦援會對於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思吟表達高度認可及讚賞,希望往後核發被害人保護命令可成為常態,保護被害人避免遭受二度傷害。
總統於今(一百十二)年二月八日公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其中「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罪章,行政院訂於今年七月一日施行,主要就新興的數位性暴力議題,考量被害人的需求,為其架構嚴密的防護網絡,賦予檢察官及法院於案件偵審過程中,得視個案情形,於必要時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命被告遵守一定事項,避免被害人及其家屬再次受到來自被告的傷害,保障被害人的權益。
原文網址: 新北男持性影像恐嚇女子!士檢首度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716/2541084.htm#ixzz87sU2XN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