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Facebook
電子信箱
阿嬤家
女力商店
新聞發布&公告 / 「有感司改,犯保2.0再進化」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記者會
「有感司改,犯保2.0再進化」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記者會
「有感司改,犯保2.0再進化」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記者會
新修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因犯罪而死亡、重傷、遭性侵害、家庭暴力、人口販運等案件的被害人及家屬,均納入保護服務對象。同時,也擴大了保護服務的範圍、加速補償金的審議流程,希望能更全面、更貼近被害人的真實需求。舉例來說,被害人因他人肇事而死亡,遺屬除了能有「強制汽車責任險」的理賠外,目前依新法也能申請包含緊急生活扶助或喪葬費用在內的服務協助,這就是對於民眾有實質幫助的改革之一。
 
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杜瑛秋執行長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簡稱犯保法)2023年修法後,讓被害人和家屬獲得更多權益保障,而犯保法所服務對象都是嚴重創傷的被害人或家屬,希望法務部應編制較充足人力與預算因應外,全台22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分會(簡稱犯保分會)所提供服務內容、程序等應該一致,讓被害人或家屬可以清楚明白權益和可獲得資源資訊。例如婦女救援基金會實務經驗發現,陪同或轉介被害人到不同分會,所獲得服務程序、資訊資源會有不同,有些犯保分會仔細說明流程、資源還會主動關心、詢問被害人需求,有些分會就代收、檢查補償金申請後,叫被害人自己去地檢署遞件,還告知有問題自己打電話詢問。
犯保法有適用性侵害、人口販運被害人、兒少性剝削被害人,但實務上述被害人部分類型條文因未被納入而無法適用,例如這幾年被販運到緬甸柬埔寨被害人,其遭到嚴重暴力、性侵害好不容易救回台灣,卻因發生地不在台灣、被害人未死亡就無法申請被害人補償金以協助返國後生活重建與支持。被誘騙坐檯陪酒的兒少性剝削被害人(兒少性剝削45條),想脫離座談陪酒環境卻經常被威脅恐嚇想聲請犯保法35、36條保護命令,因為未在犯保法適用範圍外,也無法聲請。
婦援會期待上述未被納入被害人未來可以修法納入,以保障被害人權益,協助被害人生活更快可以重建。
「民間監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肯定新法的精神,並對於未來的落實提出三點期待及呼籲:
一、建請法務部及警察機關,建立「第一時間」的通報機制,及時提供保護資源。
二、建請法務部應盡速廣納人才,依新法啟動改選作業。
三、建請犯保總會,從新建置服務流程及教育訓練,帶領服務品質再提升。
一、警察機關「第一時間」通報,及時提供保護資源
舊法時期,各地檢署每個月會將死亡、重傷而符合《犯保法》服務對象的案件,送至「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使保護服務「不漏接」。而犯保協會若知悉案件,也會主動第一時間提供服務。
然而,從「向警方報案」到「地檢署偵辦」,勢必存在著時間上的落差;犯保協會能主動知悉的案件,也有極限。為了第一時間協助被害人及其家屬,本次修法將通報時點提前,規定警察機關在知悉案件發生後,須提供緊急關懷及必要協助,並於24小時內通報犯保協會或相關機關。
從2022年舊法時期的統計數字來看,犯保協會有3,208件案件來自檢察機關;但從警察機關轉介者,卻只有177件。就此可知,從警察機關轉介犯保服務的系統,過去並未成熟。目前,警察分局雖設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官」;但第一線處理刑案的,可能是交通大隊或是偵查佐員警。舉例來說,當發生死亡車禍案件,員警前往事故現場時,如與被害人家屬接觸,第一時間即可先行緊急援助,或告知被害人保護服務的資源。為因應新法,有必要重新建立權責明確的處理原則及通報機制。
二、法務部應盡速廣納人才,依新法啟動改選作業
過去的「犯保協會」因人力極為不足,因此在被害人需求評估、家庭訪視、關懷協助等服務提供方面,也備受限制。目前,法務部已增列預算積極補充人力缺口,於人力到位後,社會大眾期待犯保協會更能「主動出擊」,更重要是維持、形塑出開放、積極、關懷的組織文化。舉例而言,過去因專職人力不足,有的分會大量依賴志工協助查訪;於增補人力後,這項最為核心的工作,就該回歸由專職人員積極地完成。
關於「犯保協會」的組成,新法也有大幅度修正,並擬於明年1月1日施行這部分的規定。聯盟期待,法務部可以同時規劃董事、執行長、分會主任委員的改選作業,使具有專業及熱誠的人才,再為犯保協會注入活水,營造熱誠、積極的組織文化。隨著新法多元地納入各領域的代表及專家(如:律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董事會可以進一步協助總會各項規劃及方案的擬定,並協調相關機關、團體的資源整合。
距離明年1月1日僅剩下3個月,我們呼籲法務部可以盡快啟動人事遴聘作業,公開向各界徵詢、廣納合適人才。
三、從新建置服務流程及教育訓練,總會應帶領服務品質再提升
新法上路後,犯保協會的服務對象,也擴及至被害人的「家屬」;除被害補償金之外,新增了生理、心理、醫療、經濟、訴訟及生活重建等保護服務及補助項目。對於犯保協會而言,工作項目、範圍的擴展也是一大挑戰。對此,總會應積極建立有效的方法,並督導各分會落實,以使全國的被害人,都接受到高品質的服務及關懷。
從過去到現在,犯保總會針對個案服務流程有一定的指引,但是否能在第一線服務中具體實踐,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有其困難。隨著預算及人力的陸續到位,總會在統合及提高全國犯保的服務品質上,可以發揮更加積極、有效的功能。
配合新法的落實,我們期待總會盤點各分會案件收案流程及服務模式,建置新的服務流程及訓練,通盤檢視工作人員工作中的評估能力建構、適切處遇、陪同轉銜、追蹤複訪、結案標準等規範,以確切落實「被害人及家屬需求」為中心的目標。
為使新舊工作人員皆能夠熟悉新法並建構良好服務模式,聯盟期待總會能依第一線工作人員服務需求,進行教育訓練,以精進工作人員工作品質,建構專業的工作文化。
出席人員:
林永頌/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召集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
黃蘭媖/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副教授
洪文玲/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
杜瑛秋/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王秋嵐/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員
朱春林/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全國聯合會理事、國立清華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兼任副教授
吳玉琴/立法委員

歡迎訂閱
婦援會電子報

婦援會logo
阿嬤家logo
婦女救援基金會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2號5樓
電話:02-2555-8595
傳真:02-2555-5995
目睹兒諮詢專線:02-2834-7045
電子信箱:master@twrf.org.tw
婦女救援基金會附設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2號5樓
https://www.amamuseum.org.tw
電話:(02)2553-7133
婦援會logo
婦女救援基金會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2號5樓
電話:02-2555-8595
傳真:02-2555-5995
目睹兒諮詢專線:02-2834-7045
電子信箱: master@twrf.org.tw
阿嬤家logo
婦女救援基金會附設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
https://www.amamuseum.org.tw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2號5樓
電話:(02)2553-7133
Copyright © 2019.All Rights Reserved.   Hyware網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