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成#MeToo改革最諷刺漏洞?提案修法,立委性騷、性別歧視送紀律!」記者會
立法委員范雲今(8)日三八婦女節,與立委林宜瑾、林月琴與婦女團體代表共同召開「國會成#MeToo改革最諷刺漏洞?提案修法,立委性騷、性別歧視送紀律!」記者會,直指立院對立委性騷無法可管,是性騷防治的最大漏洞!
為堵住漏洞,立委范雲提出「禁止性騷與性別歧視納《立法委員行為法》,並將違反立委送紀律委員會調查懲處」的修法訴求,呼籲國會第一大黨國民黨能共同杜絕立委性騷,范雲委員更喊話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希望傅委員能正面回應杜絕性騷擾的訴求!
立委范雲表示,#MeToo運動所促成的性平三法修正,將於今天三八婦女節正式上路,是性別平等的一大進展;然而「立法院」,卻是MeToo改革最諷刺的漏洞。負責立法的國會殿堂,有首位被法院認證的性騷立委陳雪生,也有曾被知名女性媒體人指控抱頭強吻的立委傅崐萁。范雲指,他們不僅能被國民黨提名參選、絲毫未獲黨團懲處,更分別成為國民黨團總召與委員會召委,非常諷刺。
范雲進一步說明,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職場性騷擾若屬實,雇主必須給予行為人適當之懲戒或處理;另依《性騷擾防治法》,受害者可向行為人所屬機關提出申訴,行為人所屬機關應調查並提供主管機關處理建議;然而,因為立法院與立法委員之間並非雇傭或從屬關係,若立法委員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言行,立法院無法對立委有任何處理。
立法院做為立委、立委助理、公務員、職工、記者、民間團體等進出工作的職場,立委無疑是其中權力位階最高者,但立法院卻無權保護於立法院工作之相關人員免於立委性騷擾、亦無權處理立委之間的性騷擾,是性騷擾防治的一大漏洞。
立委范雲已與立委林月琴、林宜瑾等人提案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於第七條增訂:「立法委員不得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若有違反者,得送交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並由紀律委員會邀請有性別意識、具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的外部專家進行調查,作成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懲處方式包含口頭或書面道歉、停止出席院會、停權一定時間等處份,讓國會不再是性騷防治的最大漏洞!
立委林宜瑾表示,性平三法正式全面上路,藉此機會,她希望能向所有曾經、甚至是正在因為性別不友善環境,而遭受磨難的每一位國人說,「你不孤單,我們挺你!」林宜瑾談到,她之所以簽署范雲所提《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期待能夠進一步彰顯對性騷擾與性別歧視的零容忍,然而她同時也意識到,性別意識的提升攸關文化改革,修法只是其中一步,臺灣仍有相當長遠的路要走。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3/8性平三法部分條文和子法開始上路,對於性騷擾被害人協助、行為人處罰、雇主應該負起責任等有所規範。婦援會認為立法院所有空間場所應該禁止性騷擾防治標示及申訴管道,立法院所有人員及立委、立委助理、服務處等工作人員及志工都應該進行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而負責調查人員更要有性別敏感度、申訴流程及調查能力的專業訓練。唯有如此,日後不管是立法人員、立委辦公室人員或志工或到立法院的民眾遭受到性騷擾時,都可以獲得友善對待與協助,以避免被害人有被踢皮球、求助無門的窘境。另外,特別留意,性別平等工作法是有包含性侵害,就是在職場上發生性侵害案件,依據性工法、性騷防治法規定,雇主也是需要連帶責任,被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的雇主賠償。婦援會認為立法院是立法機構,立法委員是人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期待可以做到「性騷擾零容忍」、「拒絕一切形式的性騷擾」的示範與榜樣。
立委林月琴指出,臺灣2011年已將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內國法化,CEDAW被稱為婦女人權法典,保障女性各項權利,包含參與政治及公共事務的權利。職場性騷擾是侵犯人權的行為,常嚴重影響被害者的健康安全及工作生活,阻礙女性對社會的充分參與及貢獻。林月琴在三八婦女節以CEDAW為指南,與范雲共同提出法案,透過法律方式來預防及遏止某些立法委員不正確的行為,這也是對女性權利的努力。
立委范雲表示,近來國民黨大動作宣示要推動「國會改革」,包含制定藐視國會罪、最重更要判三年,除了被質疑是超越憲政體制、無限擴張立委權利外,范雲更強調:「寬容性騷立委,才是藐視國會。」
范雲直言,國會改革應從不再寬容性騷立委做起,范雲追問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是否支持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納入禁止性騷與性別歧視?范雲呼籲傅崐萁,做為國會第一大黨國民黨的黨團總召,應正面回應、不要逃避,切勿因為自己曾涉入疑似性騷的指控,就阻擋國會性騷防治的重要改革!
【出席名單】
范 雲 立法委員
林宜瑾 立法委員
林月琴 立法委員
杜瑛秋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