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Gs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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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s實踐
SDGs實踐
聯合國的17項永續發展目標(U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中,婦援會積極實踐了「終結貧窮」(SDG 1)、「優質教育」(SDG 4)、「性別平權」(SDG 5)、「合適的工作與經濟成長」(SDG 8)、「減少不平等」(SDG 10)及「和平、正義與健全制度」(SDG 16)。
終結貧窮
細項標準:1.4
婦援會的服務實踐:
- 針對貧窮、經濟缺乏的親密關係/家庭暴力婦女、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童年目睹家暴之成年受害者、數位性暴力(含兒少性剝削)、人口販運等被害人及其兒少、提供和申請經濟補助、子女就托就學、司法訴訟扶助、心理諮商、就業、居住相關補助,以及提供物資。
- 透過充權、性別平等和財務管理的觀念,幫助遭受暴力的受害者及其子女,陪伴及輔導,解決相關問題、提高自信,自立自主,獲得自身和生活掌握感,降低暴力或脫離暴力,以恢復生活穩定或重建生活。
優質教育
細項標準:4.7
婦援會的服務實踐:
- 長期投入前台籍慰安婦調查工作和對日求償等人權行動,並設立「慰安婦紀念博物館-阿嬤家和平和女性人館」,助民眾了解歷史真相,反思戰爭性暴力對女性的傷害與影響、推動性別平等與人權議題。
- 婦援會長期進入校園、社區進行性別暴力防治等性別平等教育及人權、反戰議題教育宣導。
性別平權
細項標準:5.1,5.2,5.4,5.a,5.c
婦援會的服務實踐:
- 提供親密關係/家庭暴力婦女、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童年目睹家暴之成年受害者、數位性暴力(含兒少性剝削)、人口販運、性騷擾及性侵害之被害人個別輔導服務工作及支持團體活動,助其走出暴力的創傷。
- 積極推動性別暴力議題法律立法與修訂,例如跟蹤騷擾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人口販運防制法,並積極倡導性別平等及公民教育宣導工作。
- 每年舉辦終止對女性各種形式歧視、性別暴力對待的記者會、活動,例如母親節、情人節、6月家庭暴力防治月、3月婦女節、11/25-12/10終止全球婦女受虐日的16天倡議活動,以及回應有關婦女和女童虐待、歧視的新聞時事。例如資深藝人購買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幼稚園狼師事件。
合適的工作及經濟成長
細項標準:8.7,8.8
婦援會的服務實踐:
- 參與人口販運監督聯盟,監督政府的人口販運防治及倡議權利,並針對人口販運被害人、兒少性剝削提供專業社工協助、陪同人口被害人鑑別偵訊。
- 進入學校、政府單位、企業工廠、團體進行人口販運防治的專講和專業訓練,讓參與人員了解勞工、移工、被害人的相關權利。
- 辦理「性交易服務者轉業諮詢暨資源網」,匿名諮詢管道提供性交易服務人員了解相關法律與工作風險、保障自身權益。此外,協助性交易服務人員進行全面評估,決定是否繼續從事性交易服務、轉換職業資源協助。
減少不平等
細項標準:10.2,10.3,10.4
婦援會的服務實踐:
- 持續性平相關法律推動、教育宣導與社會倡議,以提升全民性別意識、創造友善、尊重且多元的社會環境。
- 參與CEDAW(終止對女性一切形式歧視權利公約)、CRC(兒童權利公約)、公民政治及經濟社會權利公約等國際審查會議、撰寫影子報告、政府推動上述公約的會議。
- 積極推動性別暴力議題法律立法與修訂,例如跟蹤騷擾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人口販運防制法,並積極倡導性別平等及公民教育宣導工作。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
細項標準:16.1,16.2,16.3,16.6
婦援會的服務實踐:
- 打造「零暴力• 零容忍」全民防暴意識,成立暴力預防中心,於校園及社區、網路推動暴力預防教育。
- 宣導「友善路人甲」暴力預防工作推廣,教育第三者覺察性別暴力與各種暴力的危險徵兆,安全且有效地預防或制止暴力事件。
- 成立「反人口販運聯盟」,持續透過修法及倡議,保障人口販運被害人的權益。
婦援會秉持尊重生命價值與追求社會正義的理念,致力於關懷受到性別暴力壓迫與忽視的弱勢婦幼。透過倡議推動社會改革,服務並充權弱勢婦幼,幫助她們實現自立與自主,提升婦幼的基本人權。未來,我們將持續深化並擴展在其他SDGs項目上的投入與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