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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援觀點 ─ 性私密影像外流受害者的司法需要

這兩天一起散播性私密影像的司法判決引起各界爭議。某位被稱為「天菜級」的男大生為了想在網路上結識其他伴侶,竟然將與前女友交往時期所拍攝的性私密影像上傳至各平台網站,受害的前女友發現後,一方面承受被背叛的創傷,自行在各網站蒐證並請求網路業者移除,另一方面訴諸司法,但高等法院最後卻僅判處男方1年刑期,緩刑4年定讞。

 

對受害者應更友善

 

受害者接受媒體訪問時,聲淚俱下地訴說訴訟歷程的艱辛以及對司法的失望,面對最隱私的影片遭外流的痛苦,原以為司法會主持正義、還予公道,但判決結果出爐,卻是再一次的創傷。筆者從事「性私密影像外流」受害者服務工作多年,對此類案件提出幾點想法:

一、判決是議題指標,肩負社會教育責任。判決不僅僅是告訴人與被告之間的司法結果,其更具有社會價值的指標意涵,影響大眾對議題的價值認知以及對司法的信任度。當前我國針對性別暴力防治的司法制度不夠完備,常有案件被視為輕案或是濫訴案件看待。

包括此案在內的許多受害者都必須面對尊嚴被剝奪、社交處境艱難、未能獲得同理支持等困境,再加上網路傳播速度之快,相關影像永無止盡的被轉載,可能終其一生都必須面對傷害,司法判決若無法彰顯此一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嚴重性,則當前社會譴責被害人的風氣難以矯正。

二、司法可以對受害者更友善。當前法律只對特定類型性別暴力案件受害人制訂保護機制,若司法與檢警人員無具備足夠的敏感度,都可能造成性私密影像外流之受害者在司法程序中二度創傷。面臨此新型態犯罪的受害者,筆者依實務經驗提供幾點「友善司法」參考。

首先,應盡量減少重複陳述。受害者報案須接受警方的警詢筆錄,移送地檢署後再到偵查庭陳述,若案件起訴到院方又得再出庭交互詰問,而每一審級可能須接受一次以上的偵查訊問,每一次的陳述都迫使受害者再次仔細回溯痛苦的經歷,若能比照性侵害案件的報案與調查機制,減少重複陳述對受害者是一大助益。再者,必須強化司法文書隱蔽性。目前司法文書上給予受害者的保護幾乎趨近於零,受害者接到傳票通知,上面大喇喇地載明其姓名以及條文名稱。此外,網友肉搜的風氣氾濫,使得案件相關資訊一旦曝光,都會造成受害者後續困擾,也大大降低其他受害者提告的意願。司法單位應研議受害者保護的程序,避免再度揭露受害者身分與隱私。

 

須因應新形態犯罪

 

更重要的一點是,加強司法人員的敏感度。受害者要的不只是「法庭真相」,在審理訊問過程中給予同理、抱持尊重的態度傾聽、在安全及保護尊嚴的環境中進行訊問。司法人員應該建立對此類議題的敏感度,避免以個人評價或質疑的口吻,並能適時諮詢社工或保護性業務工作者的意見,將有助於受害者的身心穩定和復原。隨著網路原生世代運用資訊科技的能力,許多行為的意圖、動機與結果,已超越目前司法制度所能涵括的範圍,司法工作者必須不斷增進知識,跳脫既有的條文框架,才能因應新形態犯罪態樣。

同時呼籲社會大眾,在歡欣度過頌揚愛情的情人節之際,更需要重視人格素養教育養成,只有學會尊重與自重,才能做到「愛」的實踐。

 

本文作者為婦女救援基金會倡議政策組組長陳禹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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