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防治20周年 婦援讓愛plus – 讓家亮起來系列講座
【非典型社工 :一手做服務、一手推婦運】
今年是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20周年,婦援會早在家暴法於1998年通過之前,就已經在1997年設立全台灣第一支婚暴婦女求助專線,正式投入婚暴受害者的服務工作。適逢家暴防治法施行20周年,我們特別規劃了「婦援讓愛Plus – 讓家亮起來」系列講座,首先登場的是9月30日的「非典型社工:一手做服務、一手推婦運」,邀請兩位曾經在婦援會服務的社工前輩潘纓花、丁雁琪、資深家事律師賴淑玲,帶大家回顧早期從事家暴服務工作的甘苦,以及家暴法施行20年來的歷程。
前社工潘纓花回憶起當初婦援會剛開始投入婚暴婦女服務時,專責的婚暴社工只有兩位,不但要提供受害者第一線服務,還要上街頭做倡議工作,案量和壓力都非常大,常常要開會到半夜。不過,當時的社會氛圍,讓她覺得自己的工作像是一個婦運的火種,告訴受暴婦女該怎麼做的同時,自己也會身體力行,在生活中努力去實踐性別平等的理念。
而資深家事律師賴淑玲則說,以前在律師界,家事案件被視為是「不入流」的領域,而且委託人多半弱勢,很多律師都不願意承辦這類案件。她本身的個性很容易不耐煩,家暴婦女的狀況常會把她壓到快喘不過氣,一度想放棄擔任家事律師,但因為和婦援會合作過程中,社工的一句話:「把案子交給賴律師最放心,你一定會一直奮戰到底」,同時看到個案因走出家暴的重生蛻變,讓她決定繼續留在家事案件領域中。之後,隨著家暴法的通過,再加上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動,家事案件逐漸受到重視,也得到專業上的認可,現在已經有愈來愈多法律系畢業的學生想當家事律師,看到這20年來的轉變,她覺得很欣慰。
不過,曾經在婦援會擔任社工,目前是天主教福利會的執行長丁雁琪卻認為,家暴防治法施行20年來,儘管現在法律上很進步,有些地方卻反而退步了。當發生一些家暴相關的社會案件時,很多人會怪罪社工為何不這樣做?為何不那樣做?尤其現在網路很發達,網民的究責文化更加嚴重,但其實發生這樣的案件時,社工已經很自責,外界的批評和壓力,會打擊並澆熄社工的熱情。丁雁琪也以自身經歷提醒社工,社工的工作並不是包山包海,一定要學會先照顧好自己,才不會讓本身的能量過度消耗殆盡。
至於被稱為「非典型社工」,這些社工前輩怎麼看呢?潘纓花說,她並非社工本科系出身,與其說是社工,她把自己定位為性別平權工作者,社工的工作,就是助人,因此,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社工,在他人需要幫助時伸出援手,發揮力量。
(潘纓花帶領大家做簡易伸展操,社工在照顧個案前,也要學會自我放鬆與補充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