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記者會新聞稿】
家庭暴力防治資源缺很大!全國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案件及受害人數均逐年增加,通報數由2008年之84,195案增加至2013年之152,680案,增幅高達81.34%。而2014年中央家庭暴力防治預算僅2億6千餘萬元,2015年更減少到2億4千餘萬元,其中僅剩不足四千萬可用以補助22縣市辦理家暴性侵被害人所需服務,未來若再加上家暴目睹兒防治業務,實難因應現今社會對於保護性工作之高度重視與需求!為此,立法委員王育敏、尤美女、吳宜臻,以及台灣防暴聯盟、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等婦女及兒少團體,今〈20〉日聯合召開記者會疾呼:防治經費沒法源,受暴家庭權益在哪裡?
民間團體指出,家庭暴力事件受害人數逐年增加,統計從2008年之75,438人到2013年之110,103人,總計有560,538名被害人,增幅達45.95%!然而2015年全國家庭暴力防治預算卻沒有相應的成長,防治經費不足以因應逐年增加的通報案件及受害人數,再加上家暴防治基金沒有法源保障,恐怕對降低家暴案件及受害人數事倍功半,也恐將無法對家暴被害人提供完整的協助與保護。建議政府應儘速成立防暴基金,作為結合民間力量、協助被害人扶助及預防性服務之資源,方能達到防治性別暴力的目標!
台灣防暴聯盟、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等團體在於2011年10月起即組成修法策略聯盟,研擬修正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缺漏與不足,並於2014年將民間版送交立法院審議。但目前委員會仍保留第6條(應設立防暴基金)、第34之1條(即時通知)、第58之1(已通過但有缺乏,要放在修正條文中)、第63之1條(非同居親密暴力),等待黨團協商討論。
家暴防治經費預算不足,而需設立足以提供穩定財源之基金,此一問題民間團體早在2005年在防暴國是會議就已提出,但迄今仍未設置。且衛生福利部整併後,重醫療輕社福和人身安全,其中人身安全業務被邊緣化,資源不足問題更趨嚴重,民間等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已經等了10年,世界已加速防治性別暴力,民間團體高喊:不要再讓我們等另一個10年!
隨著年關將至,立法委員尤美女、王育敏、吳宜臻,勵馨基金會、台灣防暴聯盟、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等民間團體同聲為受暴家庭請命,呼籲:
〈1〉立法院正視人民的聲音,本會期儘速三讀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案,送給民眾過年大禮。
〈2〉確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法源,強烈要求「應」設立而不再只是「得」設立防暴基金。
〈3〉「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經費來源,建議由認罪協商基金及緩起訴處分金提撥四分之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