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來高中課綱微調中,是否將慰安婦論述增加「被迫」二字所引發的爭議,婦援會從事慰安婦人權運動20多年,對此深感遺憾,更再度感受到這個議題常在統獨論戰中被踐踏,或是單一地以民族主義來論述,過度簡化慰安婦當年受迫害的史實,因此,本會重申,並嚴正呼籲爭議雙方應讓慰安婦論述回歸到女性人權的脈絡。本會康淑華執行長曾經就此議題投書媒體,表達婦援會立場,以下是先前文章內容。
<<讓『慰安婦』論述回歸到女性人權的脈絡>>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康淑華
聯合國及國際社會早已將「慰安婦」定調為「軍事性奴隸」,歷史教科書更應著力探討這群婦女因為戰亂而所遭受到的性暴力與性剝削,以及其所承受的巨大痛苦,如此方能給予學生適當的歷史教育與性別平等教育,讓女性人權被踐踏的悲劇不再發生。
日軍於二戰期間招募、誘騙、強徵慰安婦以提供軍隊性服務,乃是嚴重侵害人權且不容模糊的戰爭罪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已於1995年將慰安婦定位為「軍事性奴隸」之被害人,並於1996年提出報告指出,雖然關於慰安婦募集方式多是依據慰安婦倖存者的證詞,缺乏佐證的日本政府檔案或文獻,但仍可認定很多案例是由掮客或警察使用詐欺的方式誘騙婦女上當。本會所調查的台灣58位受害者,大多出自當時社會弱勢之中下階層,為改善戰爭時期困頓的家計,誤信掮客謊言而被騙、被家人或口販子販賣、甚至被戶政系統強行徵召。即使有極少數的婦女知道是前往海外擔任慰安婦,亦都是因為貧苦、為求生存而不得已之選擇,在她們心中,她們絕非自願!
許多慰安婦死於異鄉無法回家,有幸活著的則在慰安所中過著猶如集中營般絕望的生活,其人生因此遭受巨大的折磨與傷痛,不論是身體上的疾病、心靈上的創傷,以及返鄉後所遭遇的家庭及社會壓力,我們應把討論焦點放在這個制度所帶給女性的巨大傷害。
台灣教科書始終不願重視慰安婦這個議題,經過各界多年努力,才於民國100年納入高中歷史課綱。但是綜觀目前各版本之高中歷史教科書,對慰安婦歷史的著墨甚少,有些版本甚至僅以一行文字、或在註解中簡單帶過,對照鄰近的韓國政府積極地將慰安婦議題納入歷史教育中,我們應該感到汗顏。
教科書課綱微調乃是國家重要大事,公民團體應有表達意見的管道與機制,很遺憾地,我們並未受邀至課綱修訂諮詢會議,針對慰安婦議題表達論述與訴求。婦援會身為長期推動性別人權、為慰安婦爭取正義的婦運團體,我們期待於高中歷史課綱對於慰安婦係為戰爭中性剝削與性暴力之受害者有更進一步的闡述,讓慰安婦的論述可以回歸到女性人權的脈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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